第(2/3)页 和真的想在人间好好谈一场恋爱的归凌不同,其实杨杆也并不是想讨女孩子的欢心,他只不过是单纯地想变成一个在异性眼里有魅力的人而已。 无关爱情,只是觉得那样子的自己很帅气,很受人关注。 他享受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。 所以杨杆迫切的想知道,怎样的才艺才能会让大家觉得有魅力,那么他大概也能往那方面努力努力。 只不过他这个问法突兀又奇怪。 “……”枝桑被他问得也是一阵地无语,但是他自认为现在的身份和他们不同了。 以前大家都是温甜的糖水精灵,而今他对甜甜是这群糖水精灵里最特别的那个存在。 所以被他捷足先登,他们已经够可怜的了,枝桑觉得就不必再对他们来个二次伤害。 他难得很好心情地给杨杆解答这个听着十分八卦的问题。 “是毛笔字。” 也不算胡诌。 他和甜甜一开始的感情开始,不也有这个毛笔字的结缘吗? 温甜瞪了一眼枝桑,觉得他就是在胡说八道,都懒得吐槽他要是真的靠毛笔字追她,估计人没追到,反而早就把她吓跑了。 可温甜给枝桑面子,没有当即反驳,杨杆便听进去了这句话。 “毛笔字?!”得到答案的杨杆反而沉默了。 这倒是他一直没有尝试过的兴趣爱好。 毛笔字这种听着就很古老的爱好,真的会有趣吗? 他还一直以为像乐器、运动这方面的会更加酷炫。 “那好。”得到了答案的他,没再过问枝桑和温甜任何事情,只是暂时寄居在温甜这身无分文的他,对温甜有了个请求,“小主人能给我买些笔墨纸砚吗?” 温甜一边感叹这个杨杆是个行动派,一边又暗暗松了一口气好在他没有多问他们的事,大概是真的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? 不过她既没接受也没拒绝杨杆的请求,“……家里有。” 枝桑逼着她练字买的那套笔墨纸砚还在呢。 虽然枝桑说得没有错,他们是因为这个才结的缘,但温甜真的是不想再练毛笔字了,还不如把这堆烫手的山芋扔给想要的冤大头。 杨杆果然欣然接受了,“好,那我就拿来练字了。” 说完以后就要走进房间。 但走到了门口准备进去时,他的脚步忽然一顿,回头,看了看坐在一起的枝桑和温甜。 作为一个老大哥,认为还是应该有提醒小年轻们的必要。 第(2/3)页